男女主角分别是李谦李自成的女频言情小说《完美人生李谦李自成小说》,由网络作家“李谦”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卧室里,李谦趴在桌前,右手在本子上写写划划,不时地拿过吉他来弹几个和弦,然后再俯身写上一阵。他正在为卖给廖辽的那五首歌编曲。说到编曲,在圈外人看来,或许会觉得无足轻重,但真正从事音乐这个行业的人却无一例外对它非常的重视。就好像唱戏唱红了的名角儿身边必然会有一个“一把弦”,一把弦不到,他甚至会拒绝登场一样,大凡有些名气的歌手,往往都会有几个关系极好的编曲,每次要出新歌,就会根据风格的不同,找适合的那个人来给自己编曲,你要是让他换个人,他就会不放心——所谓一把弦,所谓编曲,其实大致作用非常近似,简单来说——托腔!一把好弦,总是能恰到好处的把名角儿的嗓音,把那种唱腔的独特魅力给烘托到极致,而一个好的编曲,也总是能最大程度烘托出整首歌的意境...
《完美人生李谦李自成小说》精彩片段
卧室里,李谦趴在桌前,右手在本子上写写划划,不时地拿过吉他来弹几个和弦,然后再俯身写上一阵。
他正在为卖给廖辽的那五首歌编曲。
说到编曲,在圈外人看来,或许会觉得无足轻重,但真正从事音乐这个行业的人却无一例外对它非常的重视。就好像唱戏唱红了的名角儿身边必然会有一个“一把弦”,一把弦不到,他甚至会拒绝登场一样,大凡有些名气的歌手,往往都会有几个关系极好的编曲,每次要出新歌,就会根据风格的不同,找适合的那个人来给自己编曲,你要是让他换个人,他就会不放心——所谓一把弦,所谓编曲,其实大致作用非常近似,简单来说——托腔!
一把好弦,总是能恰到好处的把名角儿的嗓音,把那种唱腔的独特魅力给烘托到极致,而一个好的编曲,也总是能最大程度烘托出整首歌的意境与主旨,最大程度的帮助歌手把这首歌的感情给推出来、推到位。
现实中,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出现:某首歌,你听过,但不觉得怎么样,偶然有一天,你在某个节目上再次另外一个人听到这首歌,却突然觉得眼前一亮,觉得这歌真好听!
别纳闷,那肯定是重新编曲了!
所以,歌好,歌手好,固然是最主要的,是最基础的,但一首歌、一张专辑要红起来,要被更多的人传唱、传听,要成为听众心里的经典,一个好的编曲,也绝对是必不可少的。
而事实上,这也是廖辽不惜出高价买歌也要让李谦负责编曲的原因之一——作为一个对情感特别敏锐的歌手,虽然只是听李谦弹着吉他唱了一遍,但她却在当时就明白了,李谦很敏锐的捕捉到了那两首歌的灵魂与气质。
而且在她看来,很显然的嘛,李谦是原作者,他的编曲即便是最后没用上,那也肯定会极有参考价值!
…………
应该承认,只要牵涉到音乐,李谦的记忆力就绝对是出类拔萃的,毕竟从事这个,每天耳濡目染,所以对这方面的东西记住的自然就多、记得也准。
可即便是他记得再准,《执着》和《野花》也的确是足够经典,但毕竟是小二十年之前的歌了,截止到他摔下威亚来挂掉之前,也至少得有十几年没听过,所以,词曲什么的回忆起来不是问题,但编曲,他就只能大约记得一些最关键的东西了。
比如说,他大约记得《野花》的编曲是以吉他和小提琴为主,也大约记得《执着》的编曲也是以吉他为主——事实上,当年田震的那张专辑,本身就是走轻摇滚和乡谣的风格,要记着这个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再加上《干杯,朋友》大约也是走这个路子的,所以即便记不太准了,要为它们重新编曲,也不难。
相对有一些难度的,是《未了情》和《我热恋的故乡》。
其中《未了情》显然是一首偏中国风的歌曲,而后世有了周董的出现,李谦对中国风的研究,大半都倾斜到了他和林俊杰、王力宏等人的作品里去了,以至于虽然能够回忆起《未了情》的词曲,但原版编曲是什么样子的,却是根本没有丝毫的印象了。
至于《我热恋的故乡》,虽然当年这首歌真的是相当的红,但是因为年代实在太过遥远,李谦虽然听过、喜欢过,但时至今日对它的记忆,也是只剩下词和曲了。
所以,这两首是重点。
当然,其实最让李谦作难的,还是手头上的工具太少了。
不要说有后世那种可以随意从电脑里调用的素材库了,现在他手头上就只有一把吉他,甚至连个键盘都没有!
所以,他现在的所谓编曲,纯粹就是在啃脑子——东西不够,想象来凑。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李谦一边回忆、一边寻找感觉,只花了一个来小时,都没等到吃晚饭,就把《执着》、《野花》和《干杯,朋友》这三首歌的编曲处理出了一个大概,晚饭后又拿出半个多小时仔细过了两遍,适当调整了一些细节,就算基本定稿了。
然后,他从演草本上撕下几张干净的白纸,认真地把自己的编曲版本誊抄上去,这就算齐活了。而且今天他的编曲也就此结束。
接下来,他准备再拿出两到三天的时间,用来做剩下两首的编曲。
《未了情》的原版编曲他完全没有丝毫印象,但是没关系,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随着周董的崛起,随着《东风破》、《江南》、《发如雪》等歌曲红遍大江南北,身为一个曾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吃音乐这碗饭的人,李谦对中国风类型歌曲的编曲自然也是曾有过研究的。所以,他准备把《未了情》的编曲好好做一做,权作是对自己编曲能力的一种考验。
至于《我热恋的故乡》,实话说,当李谦长大后,尤其是开始玩摇滚、做编曲、做配乐之后,这种歌曲已经不太流行了,不过,包括这首歌,也包括《我家住在黄土高坡》,这种明显的乡谣风代表作的编曲,都是有着很明显的倾向的。
那就是,热烈、奔放。
所以,只要用点心,倒也应该不是太难。
而面对这首歌,李谦又绝对会十分的用心。
因为在他的预判中,虽然《执着》、《野花》等几首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红,但是要帮廖辽这张专辑打响第一炮的,却是《我热恋的故乡》。
这种事情,其实没有太多道理好讲,几首歌都是好歌,也都足够的经典,但根据李谦的了解,眼下的国内乐坛最流行的却是民谣、乡谣和民歌之类的风格。真正被公众认可了的一线歌手中,也就只有飞翔乐队代表了摇滚,周嫫代表了都市情歌,剩下的大牌歌手,几乎清一色是玩这一类的,至少是以这一类为主的。
别说中国风了,就连情情爱爱的歌曲,都还不是乐坛的主流呢。
所以,一句话:这首歌,必须红!
…………
抄完了谱子,李谦站起身来伸个懒腰,想了想,拿起手机来,给王靖露发了条短信: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上天台。
发完了短信,他把手机收起来,起身到洗手间洗了把脸,然后跟老爸老妈打了声招呼,就换了鞋出门。
下午的时候,李爸李妈就已经去过银行了。
支票没问题,随时可以兑取。
李爸当时就支取了五万块,转到了李谦的银行卡上,剩下那三十五万,他怕李谦年轻人把持不住,就特意又新开了一个账户给存了进去。
回来的时候,李爸李妈还顺路去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花了六十块钱,咨询了一下出售歌曲版权纳税的事儿。
结果很令人惊喜:歌曲、剧本等文化产业原创作品出售版权的收入,享受和文学作品发表、出版所获得的稿费一样的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别管是三万、五万,还是四十万,甚至更多,该多少是多少,全部都是作者的,国家一分都不要!
而据李爸回来说,他当时还顺便咨询了一下,据说文化版权的衍生品,比如唱片、磁带、录像带、VCD的销售收入,以及电影的票房收入、戏曲的门票收入、话剧的门票收入、演唱会的门票收入……等等这些文艺作品的衍生收入,虽然收税,但税率也很低。
这个消息,对于立志这辈子都要围着音乐和电影打转的李谦来说,自然是好到不能再好的消息——这不单纯是一点钱、一点税款的问题,这代表了一种国家对文化产业大力扶植的态度,有了这种态度,文化产业想不繁荣都难!
整个产业繁荣了,身处其中的人,才能水涨船高!
…………
李谦来到楼顶等了一会儿,王靖露就上来了。
“有什么好消息要告诉我呀?”她上来就问,看样子心情不错。
李谦也不卖关子,直接道:“今天下午我卖掉了五首歌,我的原创歌曲,卖给一个歌手了!”
王靖露闻言脚步一顿,旋即脸上露出惊喜之色,“真的假的?卖歌?”
李谦点点头。
这下子王靖露是真的高兴起来,“你居然已经可以卖歌了?我还以为你只是会唱别人的歌呢!哎,哎,卖了多少钱?”
李谦笑笑,“总之够请你吃好多次米粉的就是了!”
王靖露“哈”了一声,还是锲而不舍地问:“说嘛,到底多少钱?”
李谦伸出四个手指头,也不等她猜,就直接说:“四十万。”
“哇!”
这下子王靖露是真的惊呆了。
然后,她兴奋地握起小拳头,双手无意识地在身前摆了摆去,“四十万……我的天哪!啊啊啊啊啊啊啊,不行,不行,你居然走在我前头了!我还以为我要领先你很多呢!”
说话间,她忍不住在李谦身边走来走去、走来走去……
然后,她说、说、说……
“你知道吗?我听我姐说过,她们那个组合发行的那张专辑,除去收歌、编曲、制作、灌制等等各方面的开支,要卖到三十万张才会开始有盈利,她们也才会能拿到奖金,我记得上次我姐回来还跟我妈说过,到现在为止,那张唱片挣的钱分到她手里的,才只有两万来块!”
“两万块啊,我姐,还有她们那组合的另外四个人,她们每天辛辛苦苦的练歌、练舞,结果辛苦一年,才只靠专辑挣了加一起十万块钱!”
“我姐说,她们那个组合最大的收入是来自走穴商演,可即便是那个,即便她们去年发行了专辑之后,四五个月的时间就接了五六十个商演活动,我姐分到手才只不过二十来万,可是你,居然只卖了五首歌,就卖了四十万!”
“……”
李谦略带些惊奇地看着她。
他是见过她欢呼雀跃的样子的,就是上次月考李谦的成绩大幅度进步之后,她曾经在他面前第一次露出那样放肆的笑容。
其实,哪怕是在原本那个李谦的记忆里,除了小时候那几年大家一起疯跑狂笑之外,她从来都是一副清丽如水、淡雅如风的模样,乖乖女的不得了。李谦甚至从来都不记得长大后的她有过这样兴奋到有些失常的时刻——即便是上次月考之后,她虽然高兴,却仍是有些克制的,并没有表现得像现在这样,兴奋到近乎要失控。
不过……这才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孩该有的样子嘛!
看见她这副欢喜狂乱的模样,李谦突然就觉得连自己都跟着找回了一点青春的感觉。
青春……不是说你十七岁你就青春了,也不是说你读高中你就青春了,你跟女孩挨着坐的时候连手心都不会出汗,你跟女孩牵手的时候都不会脸红,你跟女孩约会的时候都没有感觉到心跳和幸福一起加速……那你怎么能算青春?
而现在,看着王靖露,李谦突然就闻到了青春的味道。
“喂,如果我请客的话,你要吃几碗米粉?”
“啊?哦……我要吃……两碗……不,三碗!反正你有钱了,我要使劲吃!”
“猪!”
“你才猪!”
“我只吃一碗!”
“那也是猪!”
“……”
终于,发泄过后,那股子狂喜渐渐降温,她开始慢慢冷静下来,不过即便没什么灯光也没什么月光,李谦还是下意识地瞄见:她小脸儿始终红扑扑的!
“哎,你都写了什么歌呀,卖那么多钱?”
“好几首呀,一共算是三种风格吧!”
“回头一定要唱给我听听!”
“好!”
“对了,我可不可以告诉我姐一下……咦,对呀,你既然会写歌,那你可以给我姐写一首歌呀!你写好一点,把最拿手的作品拿出来,我姐如果喜欢的话……”
“这路子你想都别想……你姐估计看都不会看……”
“哦……”
不知道联想起了什么,王靖露突然就沉默下来。
片刻之后,李谦扭头看着她,似乎是感应到了李谦的目光,她也抬起头来,羞羞怯怯地跟李谦对视着。
“我给你写首歌吧。”
“啊?好啊,那太好了?什么歌?你写好了还是没写呢?”
“好吧,让你猜对了,已经写好了,回头我就唱给你听!”
“好!那我一定要录下来,以后还可以带到京城去,可以经常听!”
“……”
PS:不要老说我更新少吧?人家两千字就算一章了,我可没少于过三千字,还动辄四千五千的,对不对?
李谦认识了两个新朋友,虽然这件事其实挺不靠谱的。
两人一个叫曹霑,一个叫郁伯俊。
当时李谦和王靖露正在米粉店里吃米粉,一边吃一边聊刚刚看过的那部电影。因为王靖露将来是要考电影学院的,暑假里又特意上了补习班,所以两人聊到电影,话题已经可以深入许多,李谦臧否起那部电影来,也就变得有些毒舌起来。
然后,当是也在那家店吃米粉的曹霑和郁伯俊就被吸引过来了。
这个曹霑,居然还是此前见过的。
他大概有四十岁上下,嘴边和下巴上留着一圈性感的胡茬,方脸,短发,穿着涂鸦T恤和牛仔裤,很沧桑的大叔感觉,此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让李谦差点儿以为看见无间道里的黄sir了,仔细看看才发现不是一个人,这次偶遇,他第一眼还是差点儿把对方看成黄秋生了,因为两人身上那种沧桑的痞味儿实在很像。
当时李谦在餐厅里唱俄语歌,就是他在捧场,前后两次还打赏了一百块钱,后来发现李谦就只会那两首,一度很失望。
后来李谦从餐厅服务员的嘴里知道,他居然就是那家餐厅的幕后大老板,而餐厅的经理,也就是那个面试李谦并录用了她的年轻女人,则是曹霑的三姨太。
当然,李谦记得他,他显然已经不记得李谦了。
至于郁伯俊……则是一个英俊之极的大帅哥,衣着打扮也很精致,一副富家公子的模样。
俩人直眉瞪眼的过来就自我介绍,说要聊聊。而且这一介绍,李谦马上就瞪大了眼睛。
因为曹霑说他有个笔名叫黄玉杰。
听到这个名字,李谦马上想起自己当是在报纸上看到那篇《狼来了!》,然后立马就知道这俩人为什么会过来了。
只是却不由得瞬间生出一种“很乱”的感觉。
实话说,要是换个时间换个地方,哪怕不那么巧赶在自己和王靖露一起约会的时候,李谦都很愿意跟他深入地聊聊当下的国产电影,但当时那个时候,李谦真的是蛮不想搭理他们。
可他们凑过来了,李谦就只好也自我介绍一下。
说到餐厅里唱俄语歌的小伙子,曹霑瞬间懵起,然后眼睛就开始发亮。
一说名字,俩人居然又套上一层关系。
他一听李谦这个名字,立马就问,廖辽那张专辑里的几首歌,是不是你写的?
好家伙,这就一下子对上了。
李谦抱着吉他到餐厅里卖唱,曹霑是餐厅老板,还是他的半个歌迷;
李谦对电影很感兴趣,也很有想法,曹霑则是编剧、影评人,还兼做电影配乐;
李谦擅长写歌,不管写词、写曲,还是谱曲,样样拿手,更是用五首歌把廖辽捧到了如今大红大紫的位置上,而曹霑也是资深摇滚人,圈内著名的作词人、作曲人,以及号称国内前五的贝斯手,而且偏偏,两人的歌还同时出现在了《廖辽》那张专辑里。
这么多层关系一绕,就不是朋友也变成朋友了。
而聊着聊着,李谦又发现,郁伯俊居然也是导演编剧一肩挑的大牛,虽说他拍电影只是因为家里开着遍布SD全省、足有三十多家影厅的影院连锁公司,他的电影拍出来只是为了在空档期凑影厅,但三十岁出头的他,名下却已经有五部执导作品,这仍是一个吓人的成就。
巧合的是,暑假之前李谦和王靖露第一次去看电影那次看到的那部《爱,不会输》,居然就是他的作品——这就又多了一层熟悉!
或许,臭味相投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三个人还真的聊起来了,而且越聊越嗨。
先是从你一言我一语的点评李谦他们刚看过的那部爱情电影开始,然后转入批判《爱,不会输》,再然后就开始聊到武侠片在国产电影中的地位,再再然后就拐到拍摄技巧上,最后不知不觉又开始聊起CG技术对未来电影发展的影响。
曹霑毫无疑问是电影业的内行,郁伯俊也是内行,李谦虽然对这个时空的国内电影业还不够熟悉,但他前世的经历,却让他对整个电影行业的发展趋势有着其他两个人都无法企及的清醒认识……于是,三个人坐在那里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引得人人侧目不说,到最后人家老板都有意见了,几个人这才起身离开。
自始至终,曹霑和郁伯俊似乎一点都不觉得跟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屁孩大谈电影如何如何会丢范儿,李谦也丝毫都不觉得自己跟两个三四十岁的人打交道有什么不自在。
出了那家米粉店,郁伯俊当时就说找个地方继续坐坐去,但李谦哪里肯,本来冷落了王靖露那么长时间已经不好了,要是再陪他们聊下去,今天可就报废了。
于是,大家只好约定,明天在经三小纬六交叉口那间曹霑开的不文书店见面。
所以到了第二天,李谦就骑着单车接了王靖露,直奔经三小纬六。
这里果然有一家不文书店。
而且看得出来,对于李谦这个新朋友的到来,曹霑和郁伯俊都是相当的重视。
不但曹霑的大太太在,郁伯俊的女朋友也在。
李谦刚一到二楼,郁伯俊就指着他和王靖露笑,说:“你也真不嫌寒碜,就骑那么个破自行车就把人姑娘带出来!昨儿回去我跟老曹还打听你了,据说现在音乐圈有好几家公司都已经把价格喊到15万一首了,只要你愿意写歌,立马大把的钱!你至于显摆自己的穷吗?”
得承认,跟书店外停着的一辆保时捷和一辆路虎搁在一起,李谦的自行车的确是寒酸的不能再寒酸了,可李谦却一点都没有丢了人的感觉,闻言也只是笑着问曹霑:“曹哥,你怎么说?”
曹霑洋洋不睬、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开口却是犀利的很,他说:“只有暴发户和商人才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要展示自己的实力!”
说完了,他指着自己,说:“我是商人!”
又指着郁伯俊,说:“他们家是暴发户!”
三个人一起哈哈大笑。
昨晚回去,不但曹霑和郁伯俊打听他了,他也特意打电话给廖辽,让她帮忙打听了一下他们俩,结果吓一跳——
因为曹霑算是音乐圈的人,所以廖辽能打听到的资料相对详细。据说曹霑祖上书香门第,前顺朝的时候,连续好几代人都是进士出身,曹霑的曾曾祖父,甚至曾官居礼部左侍郎,虽说近几十年,曹家早就不出仕了,但家中仍是殷富。
至于曹霑本人,则是十七岁就退学了,抱着把吉他跑去顺天府玩摇滚,后来吉他改贝斯,一度在地下摇滚圈号称贝斯之王,只是混了小十年都没混出个名堂来,他有些灰心,这才老老实实地回来继承家业、娶妻生子,并且尝试写一些非摇滚类的民谣和情歌投递给唱片公司,再之后又开始涉足编剧和电影配乐。
到现在,他差不多每年写一两个剧本,做一部电影配乐,写十几首歌,很多唱片公司、电影公司请他过去,他却是甘心情愿窝在济南府做个逍遥寓公。
至于郁伯俊,据说他是娱乐圈里著名的花花公子,平均一两年就要换一个女朋友。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俩人在各自的圈子里,都有怪才之称。
不文书店一共三层,第一层卖书和音像制品,第二层是个咖啡吧,第三层就是曹霑这位大老板的个人会客室和工作室。
李谦和王靖露到了,就大家一起去三楼。
然后,这一天,除了中午大家一起去不远处的一家小餐馆吃了顿午饭,其他时间就是坐在一起东拉西扯的聊,到后来,基本上就是李谦和曹霑、郁伯俊在一起聊音乐、聊电影,而曹霑的太太和郁伯俊的女朋友,再加上王靖露,就在一旁聊一些女人和女生的话题。
当然,王靖露的年龄实在是太小了,很多时候她都插不上什么话,往往只是面带笑容地在一旁听着。
曹霑的太太姓黄,不算什么绝顶漂亮的女人,但气质娴雅,待人温和而聪明,虽然她今天要陪的一个是还在读高中的小女孩,一个又是颇有些眼高于顶的小明星,不过她周旋其中,还是让两个人都待得挺高兴,就连不擅长处理这种场合的王靖露,也没有丝毫被冷落的感觉。
只是,每当扭头看到那边一边喝茶一边兴奋地说着什么的李谦,王靖露心里却总是忍不住会生出一种怪怪的情绪。
在昨天,在今天来这里的路上,李谦已经告诉了她很多曹霑和郁伯俊的事情,所以她清楚那是两个事业有成且很有能力的男人。
她不傻,她知道李谦和这样两个男人坐在一起谈笑风生、称兄道弟,到底是代表了什么。
于是,当大家结束了这次小聚各自回家,在李谦面前,王靖露还没有显露出什么,但回到家里之后,却开始逐渐变得沉默起来。
李谦卖歌的时候,她几乎是最早一批知道的,李谦写的歌开始走红的时候,她也是始终关注着的,所以,其实她很知道李谦是有才华的,但是在那个时候,在她感觉,李谦仍然还是那个李谦,他仍然就在自己身边,他并没有什么变化。他唯一的变化好像就是变得有了一点钱和在音乐圈有了一点小名气而已。
李谦,还是那个高中生李谦。
但是到了今天,到了现在,到了这么一个特殊的场合,当她看到李谦和两个成年人、而且还是在各自领域内颇有建树的成年人一起畅谈,她却突然就意识到,现在的李谦,虽然还是那个李谦,但他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
现在的李谦,似乎自己已经必须要抬起头去仰望了。
于是,她的心情突然就低落下来。
…………
九月一日,全国开学。
王靖雪开车把自己的妹妹送到学校,亲眼看着她办妥了入学手续,又帮她把铺盖行李都放到安排好的宿舍,又叮嘱了几句之后,这才开车离开。
只不过,她并没有回家,也并没有回公司,反而掉头上了南下的高速路。
制作人李宝龙几乎是一天一个电话的催,她知道,只要自己不想按照公司安排的方向去跳那一段舞蹈,那么,有个人,就必须去见了。
不能再拖。
***
编辑已经通知,说明天上架,所以,这大概会是最后一章的公众版了。
在此请容我感慨一声:两个月了啊!就是不知道上架成绩会如何,不知道有多少朋友会愿意掏钱看我写的东西。
对于一个真正做音乐的人来说,不用多,只需要你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上哪怕一年,哪怕是混地下乐队都行,你就会知道,在普通人眼里找到的那种诸如“哇,你居然会写歌!”、“你真是太了不起了!”、“你太牛了!”、“你真是个音乐才子!”之类的成就感,会很容易就在这个圈子里被残酷的现实给击打得粉粉碎!
有词,有曲,那就是一首完整的歌,这没错。
但有词有曲就是好歌……那可不一定!
有词有曲,而且姑且认定这是一首好歌,那就一定能灌成唱片……那就更更更不一定!
音乐圈子里别的没有,怀里揣着几十首呕心沥血创作的“精品”四处兜售、四处投递的“音乐才子”,有的是!
自己组建了乐队、跑各种场子、每天都在梦想着有那么一天自己会被某位音乐圈的大拿发掘出来,然后一炮而红的“音乐就是我的情人”……也有的是!
上一世的李谦,就是其中的一个!
但齐洁可不是圈子里的人!
和每一个同龄的普通人一样,她小时候听儿歌、唱儿歌,长大了听情歌、唱情歌,她现在每天朝九晚五,拿着有数的工资,平常会听听喜欢的歌,回家会看看喜欢的电视剧,闲了还会找些喜欢的小说来看……日子虽然无聊,但仍过得津津有味。有点梦想,但早早的就已经自己否定了自己,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实现,于是,未来好像贫穷的就只剩下等着结婚这一件事了。而即便将来结婚了,她也仍然会喜欢听歌、喜欢唱歌。
但是,她看不懂五线谱,她不会任何乐器,她偶尔在KTV亮一嗓子,或许会让人夸上几句,但要是让专业人士一听,一首歌就能给你找出至少一二十个跑调的地方……
她这辈子,也压根儿就从来没考虑过会跟音乐有什么缘分!
哦,对了,比其它外行人略强一点的是,她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姐妹就在音乐圈子里打混,所以,至少她现在就已经知道什么叫地下歌曲了。
但是……她是彻彻底底的外行人。
一个外行人,对音乐工作者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好奇!
我印象中你们做音乐的人好像都喜欢留长头发,对不对?那你怎么是短发?
你们做音乐的,特别需要灵感是吧?你平常都是怎么写歌的?
你们做音乐的是不是都特有钱呀?那些歌星开的车都好贵!
你们是不是每天都会弹钢琴啊弹吉他呀什么的?
你认识某某某吗?哇,那真是太幸福了,我很喜欢听他的歌……
诸如此类。
但是,一个外行人,而且是一个挺喜欢听歌、天赋里就稍微有那么一点对音乐的热爱的人,当她突然发现自己身边居然就“潜伏”着一个在做音乐、会写歌会唱歌的人的时候,她的第一个想法,会是什么?
吃惊!
哇,你?
你居然还会写歌?
…………
这就是现在齐洁心里的想法。
所以,她问:“你……自己……写的歌?”
且一脸的惊讶与愕然。
李谦点点头,似乎是在说着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是啊,我自己写。”
“真的假的?你会写歌?”齐洁犹自不敢相信地追问。
李谦笑笑,“会一点,胡乱写的。”
齐洁深吸一口气,扭头往远处看了片刻,终于渐渐回过神来。
然后,她回过头来,就像打量一头怪物一样,双眼紧紧地盯着李谦,似乎是想要认真地看一看,这个李谦到底是不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个李谦。
显然就是。
她晃晃脑袋,脸上说不出是笑还是惊讶,总之是个微微有点扭曲的表情,摇着头,说:“这可真是……意料不到了。想不到、真是想不到,你居然还会写歌!”
然后,她又赶紧说:“对不起啊李谦同学,老师不是怀疑你,老师只是觉得、只是觉得……很高兴!对,就是很高兴!你明白吗?你居然会写歌,我的学生居然会写歌!哈,这种心情真是……惊喜!”
李谦附和着笑笑,“谢谢。其实……就是自娱自乐,写着玩的!”
齐洁脸上笑容不减,毫不犹豫地夸赞道:“那也很不错了,写着玩的也是写呀,而且……而且刚才我听你唱的那首歌,你不说那就是你的作品吗?老师觉得那首歌相当好啊!你看,旋律很好听,歌词也很好……都很好啊!李谦,你还真不简单呀!”
这种纯粹表扬的话,李谦实在是不好接茬,就只好笑笑。
而这个时候,齐洁仍旧是在一脸惊奇地盯着李谦看个不住。
那样子,就好像是在看某种无比珍稀的国家保护动物!
如果两人说着话,还好些,但就这么干愣着被人一寸寸地打量过去,可不是件舒服事儿,于是李谦很快就显得有些尴尬,他左右看看,指了指附近的一个石墩,说:“齐老师,你要不要……坐一会儿?”
“啊?哦……谢谢,不用了,老师一会儿还要……”,下意识地回话回到半截,齐洁又“呃”了一声,笑了笑,说:“也行,呵呵,老师就是对你自己写歌这件事……比较好奇!”
顿了顿,她在旁边一个石墩上坐下。
嗯,石墩有点烫,而且这一坐下,半边身子都晒着,显然不太舒服。但是这一刻,她也就是稍微回头瞥了一眼太阳的位置,然后就又回过头来,又认真地看了李谦一眼。
没办法,正如她自己说的,她实在是太好奇了!
李谦是什么人?
那是她从高一的时候就接手在带的学生!
整整两年了,她给他上过几百节课,批改过他几十篇作文!虽然除了在学校、在课堂之外,她对他并没有其他方面的过多了解,但师生之间相处两年,大致上还是了解的差不多了!
印象中他的入校成绩挺好的,但后来似乎是青春期到了,男孩子嘛,开始变得有点贪玩,学习有些放松了,所以成绩一路往下掉,一度曾是她任教的那两个班级里让她印象最深刻的反面教材,直到最近,嗯,就是上一次月考,在经过自己的那一次办公室教育之后,他似乎有点醒悟,这才开始有了点儿触底反弹的意思。
他这个学生,怎么说呢,嗯,有点调皮,爱玩,嘴皮子特别溜,有时候挺能臭贫的,但性子却有点惫懒,属于能拖过去就先拖过去、不打不动弹的那种。
对了,记得他应该是挺喜欢打篮球的,大个子,长腿,宽肩膀,细腰,属于特别有爆发力的那种,一跳起来就谁都碰不着他手里的球。学校的两次运动会,五班的篮球好像都拿到了不错的名次,他就是主力!
嗯,他还有一个堪称学生楷模的小女朋友,也是自己的学生,叫王靖露。
哦,对了,最最重要的是,他的作文写的相当好!
他爸爸李树文老师也是教国文的嘛!
咦……这就好像是一个拼图游戏,到这里,啪,最后一块拼上了!
对呀,他作文好啊!
作文好,文笔好,才能写出刚才那样的好歌词来嘛!
这就对上了!
但是……好像从来都没听说过他喜欢唱歌啊?每年元旦的时候,班级里、学校里,都会组织文艺晚会的,但是,好像从来都不记得他上去唱过歌?
…………
脑子里关于李谦的种种印象一闪而过,齐洁还是忍不住,又一次扭头盯着李谦,见他似乎被自己给看得都有些脸红了,不由得就笑了笑,心里想着自己此前躲在楼道里偷听过的那些歌,她心里实在是好奇的了不得,就问:“那……你还有别的作品没有?刚才老师听你唱的那首歌,觉得很好听,我觉得,你其他的作品肯定也错不了!要不,你再给老师唱一首?”
不知道的情况下除外,一旦面对面、知道了是唱给别人听的,李谦对于自己脑海中的那些歌曲的保护意识,就一下子蹦出来了。
虽然上一世李谦也没经历过被人盗歌那么糟心的事儿,但是在圈子里待久了,没经历过也听说过,所以从一开始他就知道,要想让自己脑海中的那些宝贝真正的发光发彩,那么,保护它们不提前被人给盗走,就是一个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的事情。
毕竟么,人心险恶这个话,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是绝对成立的!
所以,让他唱歌给爹妈听,他没有丝毫的担心,想怎么唱怎么唱,想唱哪首唱哪首,唱歌给王靖露听……嗯,基本上也不会担心什么,至少现在他可以确信,王靖露是绝对不会做什么对自己有害的事情的。
但是……齐洁老师……
他犹豫了一下,抬头看了齐洁一眼。
显然,身为一个外行人,奇迹并不清楚此刻李谦在担心什么,她仍在一脸希冀加鼓励地看着李谦,见李谦看过来,似乎有些犹豫,还以为他只是有些害羞,就笑着鼓励说:“来嘛,唱一首!老师真的是挺喜欢你的歌的!”
好吧……想必就算是唱给她听了,她也不可能记得住曲谱。
于是李谦笑笑,说:“那……齐老师,我要是唱得不好,你可别笑话我。”
齐洁摆摆手,“怎么会!班上出了你这么个音乐才子,老师怎么会笑话你!我夸你还来不及呢!来吧,唱一首!”
李谦想了想,抱好吉他,清了清嗓子,又冲齐洁笑了笑,这才开始拨动吉他,开口唱道:“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
他一开腔,齐洁立马眼前一亮。
果然!
怪不得当时自己就觉得这首歌好陌生,昨天晚上在网上也是查不到丝毫的讯息,原来果然也是他自己写的歌!
于是,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从头到尾几乎是眨都不眨地看着李谦,一直到他唱完了整首歌——这首歌不是第一次听了,但……还是那么好听!
李谦闭着眼睛,身体随着街拍轻微地晃动,顺着他跳跃的手指,顺着他开阖的嘴唇,那动人的音乐、动人的歌声,就在这天台上悠扬地回响。
齐洁看着他,不知不觉的就有些走神。
两荤两素,外加一碗蒸丸子。
母女俩一人一小碗米饭。
王靖露的妈妈叫陶慧君,今年四十六了,但看上去还不到四十岁,她虽然并不如两个女儿那般的漂亮,但人到中年,看上去仍是秀气中略带惊艳的一个人,性格温柔平和,平常话不多,有一手好厨艺。
相比之下,王靖雪的性子有些强势,王靖露就比较像她。
甚至,连母女两人吃饭的动作都几乎是一套程序培养出来的,一小口、一小口的,细嚼慢咽……一碗蒸丸子几乎大半都进了王靖露的肚子,但她的嘴唇却始终是干干净净的,不见丝毫油腻。
吃饭期间,母女俩谁都不说话。
等到吃完了,陶慧君给两人各盛了一碗汤,自己却只是端起碗来喝了一小口,然后便只是笑眯眯地看着女儿喝汤。
“还有三四周就要期末考了吧?开始复习了?”她开口问。
“嗯。”王靖露点了点头。
陶慧君就笑笑,不说话了,拿汤匙喝了两匙汤。
“吃撑了!”王靖露小孩子一样伸手拍拍自己的小肚子,甜甜地笑着埋怨,“妈你以后不要给我蒸丸子,每次我都管不住自己,会吃那么多,以后会胖的!”
陶慧君就笑笑,说:“不会胖的,你跟你姐都像妈妈,你看,妈妈就没胖。”
王靖露就摇头表示不信,“上次姐姐回来都说我快吃成小猪了。”
陶慧君笑笑,顿了一下,说:“小露,今天上午,你爸回来了一趟。”
王靖露闻言突然紧张起来,“是不是她……又要闹什么?”
陶慧君笑着摇了摇头,伸手过去隔着桌子握住女儿的手,说:“你爸主要是跟我说了些跟你有关的事情。”
这一下,王靖露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果然,陶慧君收起笑容,缓缓地说:“妈知道你肯定是有自己的想法的,所以,妈妈跟你爸爸说好了,我们只提供一些参考、一些选择,我们并不强迫你非要如何,好不好?”
王靖露怯怯地看着她。
陶慧君叹了口气,收回手去,问:“你觉得……那个赵毓敏怎么样?”
果然!
王靖露犹豫了一下,说:“妈,你们真的不会强迫我?”
陶慧君突然笑了,“这都什么时代了?就连妈妈和你爸爸结婚那时候,都已经是自由恋爱了,何况到了现在?妈妈又怎么可能会勉强你?”
“可是……”王靖露欲言又止。
陶慧君说:“把赵毓敏介绍给你,帮你们撮合一下,是妈妈同意了的。”
王靖露很吃惊地看着她,“怎么会?……为什么?”
她一直以为那都是爸爸的想法,她知道妈妈是很疼自己、也很愿意宠溺自己的。
陶慧君眼角带笑,表情却很认真地说:“如果抛开成见,你告诉妈妈,那个小伙子到底怎么样?”
这下子王靖露张口结舌。
赵毓敏怎么样?
没有深入接触,她当然无从去评判一个人到底怎么样。但仅从目前她的所知所见来说,这个人,英俊,潇洒,帅气,温柔,体贴,身上有一股明显的英伦绅士风范,气质极佳,身为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毕业生,显然学问也差不到哪里去,而且……他家里应该挺有钱。
如果单纯从择婿的角度来看,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挑剔的明显缺点,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的闪光点,足以让这世上绝大多数女孩子目眩神迷。
王靖露欲言又止,低下头去,撅起嘴来。
陶慧君噗嗤一笑,“没话说了?”
顿了顿,她道:“所以,那天他跟着你爸到咱们家来了一趟之后,我又通过各种关系了解了一下,就同意了你爸的建议。我觉得,他挺适合你。”
王靖露皱起眉,抬头看了她一眼。
陶慧君继续道:“妈妈不想告诉你爱情和婚姻不是同一件事,就算不是,我也不认为我的女儿没有去争取爱情的权力,事实上妈妈觉得,有爱情的婚姻,才能真的幸福。不过……如果你连接触一下都不愿意,怎么确定自己不会喜欢上他?”
“或许,妈妈只是说或许,当你真的开始和那个小伙子开始接触了,很快就会发现他身上有着各种各样让你无法接受的缺点、不足,到那个时候,你说你不喜欢他,妈妈当然是百分百支持你的!对不对?”
“但是,如果当你接近他,发现他居然就是你喜欢的那一种呢?如果你真的开始喜欢上他,爱上他了……那不是更好吗?这个世界上的爱情,从来都不是只有青梅竹马或者一见钟情的,不是吗?”
“所以,相信妈妈的眼光,和他接触一下、了解一下,好吗?”
王靖露抿着嘴,不说话。
事实上,她无话可说。
尽管她并不想去跟那个人有什么接触,但她心里却不得不承认,妈妈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
只是……
陶慧君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汤,随后,王靖露也拿起汤匙,开始小口喝汤。
最终,王靖露先喝完了。尽管嘴上干净得很,她还是拿起餐巾擦擦嘴,然后才站起身来,说:“妈妈我吃饱了,先回房间了。”
陶慧君点点头,却又突然叫住她:“小露……”
王靖露站下,回头看她。
她犹豫了一下,说:“你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对吧?”
王靖露抬头、又低头,不说话。
陶慧君又问:“是对门的小谦,对吧?”
王靖露脸上露出小吃一惊的模样,却仍是低下头、不说话。
于是,陶慧君想了想,似乎是自言自语一般地道:“最近两年,你爸的心思都在那个女人身上,你姐的心思都在音乐上,他们或许都没有察觉到,但是,妈妈不是他们。妈妈知道你最近两年开始喜欢晚饭后到楼顶去待一阵子……就是和他一起吧?”
王靖露犹豫了一下,沉默地点了点头。
陶慧君也点点头,“嗯,妈妈没有什么非要拆散你们的意思,或许你爸爸你姐姐都不会同意,但妈妈不会。妈妈只是想告诉你,你现在……太年轻了。年轻,就意味着,你所见识过的这个世界,还太小了,就像一只小青蛙,还没来得及蹦出井口、去见到更大的天地。所以,不要过早把自己的心门关上,给这个世界上其他优秀的男孩子一点机会,好不好?”
王靖露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
等陶慧君说完了,她终于抬起头来,母女俩目光对视片刻,她又低下头去,转身就要回房。走了一步,却又停下。她回过身来看着自己的妈妈,突然鼓起勇气,问:“妈,你也觉得我跟李谦……不合适,是吗?”
陶慧君闻言愣了一下,似乎是在讶异女儿突然的勇气。但很快,她笑了笑,温柔地问:“要听真话吗?”
王靖露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陶慧君想了想,收起脸上的笑容,点点头,说:“他配不上你。”
顿了顿,又说:“现在配不上,未来,更配不上!”
王靖露闻言不由得激愤起来,忍不住问:“为什么?哪里配不上?”
陶慧君突然又笑起来,似乎是很喜欢看自己女儿发怒的样子一般,略显调皮地与女儿对视着,说:“这么说,你是想告诉妈妈他长得很帅吗?”
王靖露讶然,却无言以对。
这当然不是她李谦的全部,但是至少在当下,她心里那个喜欢着的人,却又有什么可以拿来炫耀或与人对比的呢?
陶慧君接着说:“妈妈知道他长得很好看,他妈妈就很漂亮,尤其是咱们刚搬来那时候,妈妈第一次看到她,那时候你才一岁多,妈妈抱着你,她抱着李谦,我们在楼道里遇到,打招呼,我回来就跟你爸说,咱们对门李老师的妻子,真漂亮!妈妈自认比不上她,嗯,如果单纯只论相貌,妈妈承认,李谦和你,是很般配的一对。但是……有用吗?”
王靖露低着头,仍旧不说话。
她很想说,李谦不只是长得好看啊,他身上有很多优点啊,她甚至想把李谦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提高了整整一百分拿来说一说,但是,她心里明白,那些……没用的。
果然,陶慧君接着说:“这个世界有一个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的道理就是,长得好看的人,的确是有优势的,他们总是能够比别人多得到一些机会,包括一些很好的机会,但是,仅此而已。”
“现在,我们只说现在。如果你不去北京,不考电影学院,那么妈妈认为,你可以考上全国任意一所大学,以你的聪明,当然,还有漂亮,在毕业之后,你会有一份很好的前途。那么,他呢?他行吗?……而如果你去北京,去考电影学院,妈妈不敢确信你一定能如愿的考上,但是妈妈知道,你有这方面的天赋,你,还有你姐姐,在未来,你们都会在各自的行业里取得一定的成绩。那么,他呢?”
陶慧君摊摊手,“所以,现在你能告诉妈妈,你和他,般配吗?”
王靖露抬起头来。
“可是,我喜欢他!”她坚定地说。
陶慧君有些讶异,显然,她没有料到女儿居然会直接的回答自己。
而且,这是一个足以推翻一些的答案。
于是,她沉默片刻,然后才说:“可以。你可以喜欢他!但是,至少在……在你大学毕业之前,不要把自己真的交给他,给自己选择其他人的机会,也给其他人展示自己的机会,好吗?如果等到将来,你都大学毕业了,开始工作了,开始有了自己的事业了,你还是坚定地认为自己仍旧喜欢他,那么,妈妈会祝福你,好吗?”
王靖露沉默片刻,终于缓缓地点点头。
然后,她抬头与妈妈对视着。
“我喜欢他!我不会变!”她说。
陶慧君笑一笑,“如果未来真是如此,固执,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不过,相信妈妈,这个世界上既英俊又有能力给你更好的爱、更好的生活的男孩子,太多了。当你走出去、当你用心去看、去观察、去感受,就会明白,所谓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并不是一句虚言。”
王靖露抿了抿嘴唇,低下头,扭头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餐厅里,看着女儿倔强的背影,直到房门被轻轻关上,陶慧君缓缓地叹了口气。
“真希望我看走眼了。”她喃喃地道,“真希望李家小子能多一点打动我和你爸的本钱。”
…………
“喂,小露?有事?”
“姐,我该怎么办啊?”
“……”
“爸爸给我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刚才妈妈跟我说,她也同意。”
“下午的时候,妈给我打电话说过了。”
“那……我该怎么办?”
“不喜欢他?”
“不喜欢。”
“连接触一下都不愿意?”
“……不愿意。”
“妈妈说,那人不错。”
“我知道。可是……”
“苦恼了?想要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不想让任何人来替你做主,哪怕那个人是妈妈?”
“嗯。”
“那就来顺天吧!想想我跟你说过的那些话。”
“嗯。”
“对了,对门那小子一直都在打你的主意,你留点神,那小子从小就鬼主意多,你别让他骗住了。记住,这个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男人的花言巧语,男孩子也一样。”
“呃……”
“呃什么?就这样吧,等你到了顺天,爸妈就管不着了。对了,至于那个什么敏……我建议你还是可以去见一见聊一聊的,毕竟,连妈妈都觉得他不错,肯定还是有点过人之处。如果见了还是觉得不喜欢,那就别再搭理就是了。小露……小露?”
“嗯,我听着呢。”
“嗯,那就这样,我挂了。等你期末考完了,我回去接你。”
“嗯。拜拜。”
“拜。”
电话挂断,王靖露无力地把自己摔到床上。
“他们都不喜欢你啊,怎么办?”她喃喃自语地道。
抬手举起手机,她点开“短信息”,在积攒了足足几百条短信的“李谦”两个字上点了一下,想了想,输入了“楼顶”两个字,手指悬在发送键上,犹豫了半天,却又把两个字都删掉,苦恼地丢开手机,捂住了脸。
片刻之后,她松开手,翻身坐起,从桌子上拿过随身听,在书桌上的小书架上找到周嫫的《空想家》放进去,按下播放键。
“……
风不是风,云不是云,
我爱的是不是你,
没有关系,
反正都是路过而已。
花不是花,泥不是泥,
沙漠里跳舞的你,
乍近乍离,
我需要多一点运气。”
“妈,我回来了!”
和往常一样,王靖露进门,放下钥匙,换了拖鞋,然后走进客厅。
王靖露的妈妈正在厨房里忙活晚饭,闻言探头往外看了一眼,说:“回来啦?等会儿啊,晚饭一会儿就好!”
王靖露答应一声,把挎包放到客厅茶几上,蹦蹦跳跳地走进厨房,挨着妈妈的肩膀,说:“妈我饿了……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妈妈宠溺地看她一眼,“知道你饿啦,就快了!今天你爸不回来,就咱俩,不过妈蒸了你最爱吃的丸子……”
“哇!”王靖露一脸嘴馋的小模样。
这时候她妈妈一边推她、一边说:“行啦行啦,出去吧,去看看电视,或者练练琴,等一会儿就好啦,你别在这里给妈妈捣乱!”
“哦”了一声,王靖露从厨房里退出来。
仍旧蹦蹦跳跳的,她把自己的挎包拿到卧室去,然后回来坐到钢琴前,准备练一会儿琴。
打开钢琴盖,手指轻落,一阵轻快的旋律缓缓流淌而出。
要说小时候学这个,那真的是在无可无不可的情况下让姐姐带着走进这扇门的,但是后来,她逐渐就爱上了这种可以让音符在指尖流淌的感觉。
那些欢欣的、悲伤的、明媚的、圣洁的音符,能让她完全忘掉身边的一切,让她完全的沉浸其中,得到音乐所给与的最单纯的快乐!
当然……不是今天。
昨天,今天,明天,或许还有以后的很多天,她的心里已经完全容不下其他的任何一切,那在心海里一幕幕闪过的,只是他和她共同经过的那一天。
爱慕么?爱情么?
她不知道。
或许是,或许不是。
她只知道,和他在一起的那一天,自己很快乐。
尽管那天他们只是看了几场在她看来有些无聊的电影而已。
还记得小时候,因为两家人住对门,多少总有些走动,或许两家人的关系未必有多么的亲近,但小孩子是不知道那些的,年龄一般大小的小男孩和小女孩认识了,然后一起捉迷藏、一起看动画片、一起疯、一起跑、他把自己捉弄哭、他把自己逗得哈哈笑……
那一幕幕画面,大人们肯定认为过不了几年孩子们自己都会不记得了,但是她知道,自己一直都记着呢,它们都很安静的待在心底,不翻不动,但只要一想到,那些画面就会仍如昨日一般的鲜活。
只是后来,小男孩和小女孩都长大了,要上学了,爸妈就会教导说:你是个女孩子啊,你要乖一点,要老实一点,不要老跟男孩子一起玩,尤其是咱们对门的那个小子,你看他一天天疯的那个样子、脏兮兮的,你要是老跟他一块儿玩,爸爸妈妈,还有姐姐,还有老师、同学,就会都不喜欢你了,知道了吗?
她知道啊,她都懂得的,虽然不如姐姐懂事那么早,但她也是很小就开始懂事了,她知道,爸爸妈妈的确是不太愿意让自己继续跟那个小男孩一块儿玩了。
所以不知不觉的,他们之间就开始慢慢疏远。
当然,只是疏远。
大家住对门,年龄相同,学校相同,想不见面都难。而且,大家认识真的已经好久了啊,似乎从刚记事那时候起就活在彼此的生活里了,即便是平常并不说话,甚至见了面连个招呼都不打,但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却足以让彼此心里始终保持着那种难以言喻的熟络。
似乎,只需要谁先主动勾一勾手指,大家马上就会回到那疯疯癫癫的小时候。
然后,两个人读同一所小学,又读了同一所国中,又读了同一所高中。
应该是……中考之后吧,记得那一天天气是阴沉沉的,一副似乎要下雨但就是憋着不下的样子,天气很热很闷,他打了篮球回来,怀里抱着球,汗水淋漓的骑着单车回来,她也正好和几个同学一起去大明湖呆了一天回家,大家几乎是前后脚骑车进小区,又前后脚来到楼道前,他锁车,她也锁车,他上楼,她也上楼。
他在前头,她在后头。
她似乎都能闻见他身上传来的那种强烈的汗味。
他突然说:“你高中准备读哪里?”
“十三中吧,我爸爸说的。”她说。
他“嗯”了一声,没说话。片刻之后,她就问:“你呢?”
“我也十三中,也是我爸说的。”他回答道。
她“哦”了一声。
这次换他说:“咱们都好久没一起玩了,是吧?”
她先是点点头,想起来自己站在他身后,点头他也看不见,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然后,就到了彼此的家门口。
三楼,真的是太矮了。
但是,真到了家门口,两个人却不约而同的站住。
他回身,她也回身,彼此简单地对视一眼,她很快就转开目光。
这时候他说:“天真的好热,据说今天有三十五度呢,我觉得风扇底下也不凉快,反倒不如楼顶,只要有风,就会很凉快。”
她“哦”了一声。
他不说话了,她也不说话。
两人静立片刻,又是他先开口,“那,我先回家了。”
她点点头,“嗯,我也回家了,再见。”
“再见。”他说。
再然后,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他上了楼顶天台。
又过了十分钟,她也上了楼顶天台。
他们之间很奇怪,似乎并没有太多的话题可说,就大家都沉默着。偶尔他想办法提起一个话题,往往也是他说几句,她“嗯”一声,或者“哦”一声。
那天真的很热,楼顶也一样没有风。
但事实证明,他并没有骗人。
楼顶上只有有风,的确是比风扇要凉快多了、也舒服多了。
当然,大风之后,就是电闪雷鸣,就是倾盆大雨。
两个人先是迎着风展开双臂,纷纷露出肆意的笑容,然后又惊慌失措地躲回楼道里。
只是,从那一天开始,他们就变得越来越默契。
或者说,是重新恢复了那一份默契。
隔三差五,两个人就会到楼顶去待一会儿,有时候他去,她没去,有时候他没去,她去了,但是没关系,即便两个人同时在,他们也并不会聊太多话,似乎所有的话,都在小时候那几年疯疯癫癫的奔跑与笑闹中说完了、说尽了,他们已经不需要再说了。
所以,只需要趴在防护墙上静静地吹一会儿风,就很好了。
再然后,等大家都有了手机,就更方便了。
他想见她了,就给她发短信。
她想见他了,就也发短信。
他的短信很简单,往往就俩字:楼顶。
她的短信更简单,就一个空格。
那个时候,他们偶尔也会闲聊几句,却从不聊学校啊、学习啊之类的,他会说起最近看了一本武侠小说多么多么好看,她就会说今天买了一条裙子,好漂亮好漂亮,好喜欢好喜欢。
然后他就说,那好啊,明天去学校穿给我看看吧,我把小说给你看。
她就说好。
然后话题就延伸开一些。
他的爸爸妈妈,还有她的爸爸妈妈,和姐姐。
再后来,还有她的小妈。
再再后来,对面五楼刚结婚的那小两口会吵架、会打架呀,一楼老太太养的那条狗叫贝贝呀,等等等等……她的姐姐终于出专辑了,虽然是和其她四个女孩子一起,他们这些男生老师喜欢盯着齐老师看……诸如此类。
当然,更多的时候,还是沉默。
甚至有很多次,他,或者她先上来,然后另外一个也上来。
彼此没有一声问候,也不打招呼,就各自趴在防护墙上看着远处发呆,谁都不说一句话。
或许十分钟,或许二十分钟,也或许三十分钟,当其中某一个突然回过神来,会说一声,“我要先下去了,今天要早睡”,或者是“我走了,待会儿我妈会找我的”之类,当另外一个点点头,这一个就先下楼。
从头到尾都没有哪怕一点点的交流。
但两个人就是觉得这样很舒服,因此便乐此不疲。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想到其他的事情,比如……两个人的以后,她想他应该也是想过的,因为她知道,自己想过。
但两人从来都不说。
明明很熟悉,偏偏很陌生。
一直到……那一天。
她不知道是受了刺激还是怎样,姐姐非要让她去北京读高三啊,爸爸妈妈明显是有意撮合自己和那个赵毓敏啊,之类的,反正她突然觉得有点慌了。
于是她想:不能再继续这样下去了。
想着想着,未来就已经近在眼前了啊!
所以,她说:你不能不管!
所以,第一次的,他说要去看电影,她就也非要去。
第一次,他们一人一只耳机,同时听着从同一个随身听里播放出来的同一个声音。
第一次,他们并肩坐在电影院里,看着画幕上的同一部电影里的同一个画面。
第一次,不,应该说是在重新恢复交流之后的第一次,他们居然在一天之内说了那么多话,而且,他们居然在一起呆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没有说喜欢,没有说爱,没有接吻,甚至……没有牵手。
有好几次,她曾故意把手臂摆动得离开自己的身体,一边期待着两手相撞之后那片刻的体温,一边强自按捺下内心那砰砰的剧烈的跳动声。
那是一种让人快要窒息的感觉。
有时候,是她的手,碰了他的手。
也有时候,是他的手,碰了她的手。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有意,但她很肯定的知道,自己是。
谁都没有说什么,甚至谁都没有表现出什么,但就是……好幸福。
在电影院里,她抱着他买的爆米花桶,偶尔往嘴里塞一把,然后拿胳膊碰碰他,他就也伸手抓几个塞到嘴里。
他的眼睛始终紧紧地盯着画幕,眼睛明亮而犀利,眉峰微微蹙起,似乎在想着什么严肃而重大的问题。
她就看一会儿电影,看一会儿他。
回来之后她甚至想,如果没有其他事情来打扰,光是那一天,已经足够让她回味好久好久了。——或许对他来说,也应该是一样的?
想起这些,她脸上就再次露出甜美的笑容。
…………
厨房里,王靖露的妈妈听着客厅里那完全凌乱到不像话的钢琴声,尽管很忙,还是不由得回身向这边看过来。
然后,她看到了女儿脸上那种发自内心的甜甜的笑容,突然就想起了自己刚认识她们姐妹俩的爸爸那时候。然后,她不由得就叹了口气。
“小露,准备吃饭了!”她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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